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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遗产学院推荐2023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2-09-09     浏览量:   分享到:

  根据《西北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以及《西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西大教〔2021〕13号)的文件精神,为做好我2023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1.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伟 马健

成员:豆海锋  凤鸣  任萌 杨璐  翟霖林

职责:负责推免工作的组织与指导。负责学生投诉、申诉事项的受理、调查、解释和裁决等。

2.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组长:豆海锋  

成员:翟霖林  先怡衡  刘卫红 雷茂林 周云飞

职责: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成绩核算、信息核实、材料整理等相关工作。

二、推免条件及相关要求

(一)推免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守法纪校规,诚实守信,学风端正,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专业学生加权平均分排名须在本专业2/5以内(含2/5),且无不及格科目。

4.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并获得两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手写体推荐信)。推荐专家应给受推荐学生讲授过课程,或指导过受推荐学生参与其个人研究课题,或指导过实验、竞赛、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等。

5.参加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以上(含425分);或参加权威机构组织的外语水平考试取得相应成绩或等级(TOEFL成绩≥80分(两年有效),或GRE成绩≥300分(新分制、五年有效),或雅思成绩≥5.5分(两年有效));小语种学生应通过相应的国家外语等级考试。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获得免试推荐资格:①违犯法规校纪,在个人诚信或思想政治表现方面有不良记录;②所修课程(全校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和公共选修课程除外)有不及格者。

(二)研究生支教团专项推免工作

申报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研究生支教团项目推免生,除满足推免生基本条件以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科期间在学校或院(系)担任主要学生干部,并取得一定工作成绩;热心公益,拥有一定的社会实践或志愿服务经历(中共党员、获市级以上表彰者优先)。

2.语言表达能力良好,热爱并能胜任到西部贫困地区开展支教(服务)工作,且必须服从全国项目办分配。

3.研究生支教团项目推免生必须报考西北大学。

(三)综合成绩核算

1.申请推免学生须参与学院本专业的综合排名,综合排名以综合考核成绩为排序依据,综合考核成绩将学生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基础遴选指标。

2.在同等情况下,对具有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国际组织实习经历,或在科研、文艺、体育等方面具有特长的学生可予以优先考虑,但须参加综合排名,不得单列指标。

3.遴选推免生按照以下公式计算综合考核成绩,并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拟获得免试推荐资格的学生名单。

综合考核成绩=加权平均分×90%+创新素质奖励分×10%

1)加权平均分计算方式如下:

加权平均分 =

学院根据各专业准出实施细则确定,纳入加权平均分计算的课程模块包含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要求的通识通修课程(不包括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学科平台课程、专业核心课程和开放选修课程(不包括公共选修课程)、学年论文、综合实习。通识教育选修课程、辅修专业课程公共选修课程不计入加权平均分计算。

2)创新素质奖励分学院参照《西北大学推免生创新素质奖励加分细则》,创新素质奖励分整体占比10%。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

3)纳入创新素质奖励分的学术专长原则上仅限本科阶段在核心及以上期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考核成绩计算范围,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4)论文、专利、奖励等成果须以西北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且在申请推免资格当年8月31日之前正式发表或获得者。期刊等级的认定根据西北大学科研管理部门最新的期刊目录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增刊、特刊、汇编以及会议论文集均不予认定,录用通知不予认定,具有DOI号认定的论文录用通知予以认定。

4.成立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创新素质奖励分相关成果、证书以及表彰等佐证材料进行审核,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进行公开答辩。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均须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同时报学校教务处备案。审核及答辩全程录音录像,审核结果在学院网站予以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考核成绩计算。

三、推免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根据有关文件要求,我院推荐阶段的工作程序与时间安排如下:

1.9月10日前组织学生自主申报,督促学生认真填写 《西北大学推荐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提交有关成果与奖励证书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2. 9月10-12日: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组织专家组(不少于5人)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等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根据审核结果核算学生综合考核成绩,严格按照学校划拨指标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

3.9月13-15日:将通过审核鉴定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和内容以及拟推荐学生的基本信息汇总整理后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3天),

4.9月15日:将相关申报材料报送教务处

5.推荐工作环节结束后,所有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注册、报名、复试、预录取等工作。

四、申报材料

学生需于9月1017:00前向教务办公室提交以下材料:

1.纸质版材料:须提交《西北大学推荐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附件2)、相关佐证材料

2.电子版材料:西北大学推荐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附件2)、相关佐证材料、教授推荐信(以上文件整合成一个pdf文档,以“院系+学号+学生姓名”命名)、本科成绩单PDF版本(本科成绩单单独提交并以“院系+学号+学生姓名”命名)、拟推荐学生特殊学术专长审核意见表(附件4)、拟推荐学生特殊学术专长审核汇总表(附件5)、院系拟推荐免试学生情况一览表(附件3)。以班级为单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616686710@qq.com

已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需要于9月13日之前提交纸质版材料

五、申诉办法

学生对推免程序、标准和结果有异议的,需提交书面材料进行申诉,申诉材料需交至学院教务办周云飞老师处(联系电话:029-88305227),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西北大学文化遗产学院

20229月9

 

 附件1.关于印发《西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的通知(西大教〔2021〕13 号).pdf

   附件2.西北大学推荐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doc

   附件3.院(系)拟推荐免试学生情况一览表.xls

   附件4.拟推荐学生特殊学术专长审核意见表.docx

   附件5.拟推荐学生特殊学术专长审核汇总表.xlsx